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9-09 浏览次数: 58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暂行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为有序、规范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全方位开放,对加强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和时间。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型实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型实验、创业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SRT等课外科技活动。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实验方案和申请书提交实验中心预约登记。实验中心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根据仪器设备、实验室等情况进行安排,以方便学生开展实验。

四、实验中心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配备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

五、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查阅有关资料,设计好实验方案,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实验室的安全,严格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学生进入实验室,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验指导,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保障、维护教学秩序,保证实验室安全,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记录。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