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9-10 浏览次数: 24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贵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大精贵设备的范围

(一)单价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单价虽不足5万元,但属稀缺仪器设备,学校认为应当列入大精贵仪器设备。

二、大精贵设备的计划与购置

(一)购置大精贵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先进行论证调研,提出书面申请,报实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院长批准,方可购置。

(二)申请批准后,使用部门对所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市场、技术调研,对生产厂家进行实际考察,提出招标申请,由供应处联系集团招标办招标采购。

(三)大精贵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由学校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及使用单位协同厂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说明书和有关验收制度的要求进行。

三、大精贵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一)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大精贵仪器设备应设专人管理,专职人员操作。管理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承担一般的保养维修。管理使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动,应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并严格交接手续。非专职人员如需上机直接操作,须经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在专职管理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损坏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认真作好使用、保养、维修、校验和标定记录等,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维护、校验,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四)要建立完整的大精贵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定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相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等;

6.设备验收后,随机附带的原始资料应归学校档案室管理,使用单位可留复印件备查。

(五)大精贵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需开发新功能或特殊需要而必须改造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精密贵重程度和管理权限,经论证后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大精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要根据使用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组织维修,并作好记录,较大故障需向国资处报告。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以促使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对在购置、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系室和个人,给予表扬。

2013年11月